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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案再次开审!
11月13日,封面新闻记者从一名参与庭审人员处了解到,当日上午9时,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此案。检察官当庭建议改判部分被告人无罪,建议对部分被告人定罪免罚,仍认为黄德义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黄德义是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,他和亲属共18人因在村旁河道建桥收费,被洮南市人民法院判决犯寻衅滋事罪。
黄德义的代理律师认为公安机关补充的证人证言无法相互印证,从程序上也提出异议,认为原审判决未提及破坏河道相关问题,超出再审范围。黄德义的律师也在庭上提交了22份笔录,涉及河两岸村民、出租车司机对被告人所建便桥的评价,笔录中村民多表示过桥是自愿,认为交钱过桥可节省时间。
2014年冬,被告人黄德义出资并组织多人在该处河道又私自建固定桥,并组织排班收费。其间因非法建桥,被洮南市水利局行政处罚三次,直至该桥被强制拆除,共计收费人民币52950元。
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发出公告,表示已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审查。2023年9月,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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