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增利润2352万!广电网络(600831)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,将面临投资者索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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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4年7月5日晚,陕西广电网络传媒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电网络”或“公司”)发布公告,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陕证监处罚字〔2024〕2号)。告知书认为,广电网络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虚增利润总额2352.16万元。另外,根据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和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,时任董事长王立强、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普、财务总监胡晓莱三人未能勤勉尽责,对广电网络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负有主要责任。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按照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在2024年7月8日停牌1天,并于7月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变更为“ST广网(维权)”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(执业证号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于2023年4月21日-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12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,可通过“新浪股民维权平台”自愿登记索赔。(赵敬国律师专栏)

  回顾本案,2023年12月25日,广电网络就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,被中国证监会立案。2024年4月16日,广电网络披露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》,更正后公司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。历经半年多的调查后,公司于7月5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揭示了公司共涉及3个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在2022年不满足收益确认条件。上述事项导致广电网络 2022 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 2352.16 万元,占 2022 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 1977.44万元的118.95%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,于2023年4月21日-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12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,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。

  在业绩方面,根据公司2024年7月8日晚间发布的《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》显示,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3.10亿元至3.70亿元,上年同期为2010.62万元;扣非净利润亏损3.20亿元至3.80亿元,上年同期为796.39万元。

 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,广电网络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因此受损的投资者,可通过“信本股民索赔”,自愿发起索赔登记。

  【广电网络(600831)】(广电网络维权入口)

  索赔区间:于2023年4月21日-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12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

  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赵敬国律师,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,法学理论知识扎实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,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,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,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、金融、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。执业至今,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,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、中兵红箭索赔、步森服饰索赔、中潜股份索赔、奥瑞德索赔、獐子岛索赔、天神娱乐索赔、抚顺特钢索赔、飞乐音响索赔、香溢融通索赔、延安必康索赔、欢瑞世纪索赔等。)

虚增利润2352万!广电网络(600831)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,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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